【作者】 郭 星
【机构】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小学);
新颁布的《英语课程标准》对基础教育阶段听、说、读、写四个技能提出了九个级别的目标要求,其中在语言技能(听说读写)二级“写”的目标描述明确要求“小学生能模仿范例写句子;能写出简单的问候语;能根据要求为图片、实物等写出简短的标题或描述;能基本正确地使用大小写字母和标点符号。”我认为英语写作能唤起学生对所学或所掌握的语言的感觉;其次,每一次单元测试和期末考试,写作(写话)也占了一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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