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卢风刚
【机构】 贵州省罗甸县逢亭小学;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应引导学生钻研文本,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那么,如何在阅读教学中逐步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呢?以下是笔者在教学实践中的点滴体会。 一、创设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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