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赵翠兰
【机构】 新疆库尔勒市第六小学;
长期以来,在教学实践中,我们感觉到:小学的习作教学要求一直高于大纲的标准,脱离了儿童的认知水平和语文能力,加上缺乏有利的措施,习作教学在语文教学的整体中,一直处于较弱的地位,效果不够理想。针对现状,新颁布实施的《语文课程标准》对小学作文教学明确提出了这样的训练目标:“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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