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名: 教学与研究
Teaching and Research
主办: 中国人民大学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0257-2826
CN: 11-1454/G4
邮发代号: 2-256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教学与研究
创刊时间: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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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初中语文教材中鲁迅笔下的“偷”
【作者】 刘秀丽
【机构】 (广西平南县寺面镇初级中学)
【正文】“偷”从感情色彩上显示,是个贬义词。这个极其普通的词,经过语言大师的慧眼烛照,匠心点化,放到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却能收到妙不可言的艺术效果。在初中语文教材中,鲁迅先生的小说《孔子己》、《故乡》和《社戏》中都出现了“偷”字:孔乙己的“偷书”;杨二嫂及镇上的人“偷”拿“我”家的东西;“我”和平桥村的少年朋友们在看社戏归途中的“偷”豆。这些关于“偷”的情节的描写,使这三篇小说呈现出多姿多彩的艺术魅力,对老师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分析人物形象,领会文章主题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孔乙己》中世态炎凉的“偷”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继承《狂人日记》之后的第二篇小说,写于1918年冬天,最初发表在1919年4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月刊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中。现在编入初中语文教材九年级下册。小说中是这样描写孔乙己的:“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的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带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甚至连名字都是人家从描红本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的一个绰号。说到底,他就是一个封建社会末期未曾考中科举的穷酸书生形象,令人同情,让人可怜。但是,孔乙己又有个致使的弱点,那就是好吃懒做,所以他穷困潦倒甚至到了偶尔偷盗度日的境地,在文章中由于叙说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酒店顾客、掌柜对孔乙己冷嘲热讽、肆无忌惮地直宣其“偷”
“孔乙己,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这些语句,让读者看到,他们是把孔乙己的酸心隐痛当作酒后茶余的闲谈笑料,他们对孔乙己虽然或多或少揭示了事实的真相,但是说话的口吻、用词的尖酸、态度的粗俗无疑又暴露了他们的冷酷和麻木,反映了当时世态的炎凉。
(二)孔乙己迂腐清高,以“窃”换“偷”
面对人们尖刻的取笑,孔乙己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其实,这改“偷”为“窃”的表演,正好暴露出他迂腐清高的悲剧性格,在这强词夺理、振振有词的背后,我们不难窥见孔乙己可怜可悲的尴尬处境。
(三)作者平静冷峻地叙说孔乙己的“偷盗”品性
“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不直说其“偷”,出语委婉,暗含同情,表明孔乙己并非天性糟劣,实是被“逼上梁山”,才偶尔做出这“偷盗”之事来的。即便是点出“偷窃”,也不像短衣帮、掌柜之流那般刻薄露骨。“孔乙己没有办法,便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窃的事”。直话曲说,冷静客观,满蓄哀愤怜悯之情。
小说中就是通过这三种叙说方式,使孔乙己的性格显得既可悲又可笑,在我们心目中留下了一个鲜明的映象:怀着对科举失败的隐痛而又以读书人自居;贫困不能自存而又好喝懒做;很想清白做人而又不免偷窃;死要面子、怕人嘲笑而又自欺欺人、迂腐可笑。通过这个形象的塑造,反映了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揭露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孔乙己也就成了文学作品的人物长廊中一个落魄书生的典型形象。
二、《故乡》中顺手牵羊的“偷”
1919年12月,鲁迅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亲眼目睹了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生活的凄苦状况,十分悲愤,1921年1月便以这次回家的经历,写了《故乡》这篇小说,现被编入初中语文教材九年级上册中。
《故乡》中写“我”回乡搬家的见闻感受,对镇上人们顺手牵羊、贪图小利的自私行为的描写有三次,总体来说是点面结合,言行相配。第一次是借母亲的介绍来揭示镇上“这些人”的庸俗势利,爱占小便宜的特点。母亲说“这些人又来了。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我得去看看。”他们以买木器为名,行“顺手牵羊”之实,而且“随便拿走”,颇有几分明偷暗抢、肆无忌惮的意味。第二次和第三次描写则是侧重于对杨二嫂这个典型人物的刻画。
鲁迅先生写到:“……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吧。”“……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从这样的描写中,我们看到这个小脚女人,语言尖酸刻薄,以造谣诽谤、诬蔑陷害为能事,暗地里偷鸡摸狗,顺手牵羊,贪图小利。“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杨二嫂……便拿了那狗气杀,飞也似的跑了。”鲁迅先生采用白描和漫画的手法,对这个庸俗势利、卑鄙无耻的小人进行了无情的嘲讽和辛辣的批判。
三次描写,先面后点,言行结合,活画出当时市井小民的卑劣、自私的阴暗心理。
三、《社戏》中坦荡无私的“偷”
《社戏》写于1922年10月,鲁迅先生回忆了天真烂漫、自由有趣、美好童年的一段难忘的体验,描述了民风淳朴、乡民善良的乡村生活,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纯真无私的农村孩子形象,使作品充满一种浪漫的理想色彩。现编入初中语文教材七年级下册。
《社戏》中描写一群小伙伴陪“我”到赵庄去看社戏,归途中“偷”罗汉豆的情景很耐人寻味,特别是描写人们与“偷”有关的两句对话:“阿阿,阿发,这边是你家的,这边是老六一家的,我们偷哪一边的?”“偷我们的吧,我们的大得多呢。”这些孩子知道背着大人来摘豆吃是不应该的,所以一点也不避讳“偷”这个字眼。但是,他们不是窃取别人的东西以肥私,而是拿出自家的劳动果实(并且是较大较好的),来招待像“我”这样“尊贵的客人”。“偷我们的”正好反映了小伙伴们纯洁无私、天真浪漫的心灵;我们由此看出了他们纯洁友爱、和善美好的性情。两句叙述性语句,勾勒出人物的动作、心理,形神兼备,运用之妙,全在一个“偷”字。
作品中还写到第二天六一公公发现了小伙伴们偷摘罗汉豆之后的一番评说,“双喜,你们这班小鬼,昨天偷了我的豆了罢?又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请客,这是应该的。”淳朴厚道的六一公公并非责怪孩子们的“偷豆”行为,而是心疼踏坏了庄稼,当听到“我”说豆“很好”时,竟非常感激孩子赏识他的罗汉豆,说:“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人才识货!……”高兴得不得了。多么热情和善的老人,多么坦荡无私的胸怀啊!从孩子们身上,从六一公公身上,我们看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热情友爱的品性。
以上三篇小说,都出自鲁迅之手,描写的人物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性格和内心世界更是迥异,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使我们不得不对鲁迅这位文学大师的高妙技巧叹为观止。
一、《孔乙己》中世态炎凉的“偷”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继承《狂人日记》之后的第二篇小说,写于1918年冬天,最初发表在1919年4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月刊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中。现在编入初中语文教材九年级下册。小说中是这样描写孔乙己的:“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的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带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甚至连名字都是人家从描红本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的一个绰号。说到底,他就是一个封建社会末期未曾考中科举的穷酸书生形象,令人同情,让人可怜。但是,孔乙己又有个致使的弱点,那就是好吃懒做,所以他穷困潦倒甚至到了偶尔偷盗度日的境地,在文章中由于叙说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酒店顾客、掌柜对孔乙己冷嘲热讽、肆无忌惮地直宣其“偷”
“孔乙己,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这些语句,让读者看到,他们是把孔乙己的酸心隐痛当作酒后茶余的闲谈笑料,他们对孔乙己虽然或多或少揭示了事实的真相,但是说话的口吻、用词的尖酸、态度的粗俗无疑又暴露了他们的冷酷和麻木,反映了当时世态的炎凉。
(二)孔乙己迂腐清高,以“窃”换“偷”
面对人们尖刻的取笑,孔乙己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其实,这改“偷”为“窃”的表演,正好暴露出他迂腐清高的悲剧性格,在这强词夺理、振振有词的背后,我们不难窥见孔乙己可怜可悲的尴尬处境。
(三)作者平静冷峻地叙说孔乙己的“偷盗”品性
“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不直说其“偷”,出语委婉,暗含同情,表明孔乙己并非天性糟劣,实是被“逼上梁山”,才偶尔做出这“偷盗”之事来的。即便是点出“偷窃”,也不像短衣帮、掌柜之流那般刻薄露骨。“孔乙己没有办法,便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窃的事”。直话曲说,冷静客观,满蓄哀愤怜悯之情。
小说中就是通过这三种叙说方式,使孔乙己的性格显得既可悲又可笑,在我们心目中留下了一个鲜明的映象:怀着对科举失败的隐痛而又以读书人自居;贫困不能自存而又好喝懒做;很想清白做人而又不免偷窃;死要面子、怕人嘲笑而又自欺欺人、迂腐可笑。通过这个形象的塑造,反映了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揭露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孔乙己也就成了文学作品的人物长廊中一个落魄书生的典型形象。
二、《故乡》中顺手牵羊的“偷”
1919年12月,鲁迅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亲眼目睹了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生活的凄苦状况,十分悲愤,1921年1月便以这次回家的经历,写了《故乡》这篇小说,现被编入初中语文教材九年级上册中。
《故乡》中写“我”回乡搬家的见闻感受,对镇上人们顺手牵羊、贪图小利的自私行为的描写有三次,总体来说是点面结合,言行相配。第一次是借母亲的介绍来揭示镇上“这些人”的庸俗势利,爱占小便宜的特点。母亲说“这些人又来了。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我得去看看。”他们以买木器为名,行“顺手牵羊”之实,而且“随便拿走”,颇有几分明偷暗抢、肆无忌惮的意味。第二次和第三次描写则是侧重于对杨二嫂这个典型人物的刻画。
鲁迅先生写到:“……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吧。”“……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从这样的描写中,我们看到这个小脚女人,语言尖酸刻薄,以造谣诽谤、诬蔑陷害为能事,暗地里偷鸡摸狗,顺手牵羊,贪图小利。“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杨二嫂……便拿了那狗气杀,飞也似的跑了。”鲁迅先生采用白描和漫画的手法,对这个庸俗势利、卑鄙无耻的小人进行了无情的嘲讽和辛辣的批判。
三次描写,先面后点,言行结合,活画出当时市井小民的卑劣、自私的阴暗心理。
三、《社戏》中坦荡无私的“偷”
《社戏》写于1922年10月,鲁迅先生回忆了天真烂漫、自由有趣、美好童年的一段难忘的体验,描述了民风淳朴、乡民善良的乡村生活,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纯真无私的农村孩子形象,使作品充满一种浪漫的理想色彩。现编入初中语文教材七年级下册。
《社戏》中描写一群小伙伴陪“我”到赵庄去看社戏,归途中“偷”罗汉豆的情景很耐人寻味,特别是描写人们与“偷”有关的两句对话:“阿阿,阿发,这边是你家的,这边是老六一家的,我们偷哪一边的?”“偷我们的吧,我们的大得多呢。”这些孩子知道背着大人来摘豆吃是不应该的,所以一点也不避讳“偷”这个字眼。但是,他们不是窃取别人的东西以肥私,而是拿出自家的劳动果实(并且是较大较好的),来招待像“我”这样“尊贵的客人”。“偷我们的”正好反映了小伙伴们纯洁无私、天真浪漫的心灵;我们由此看出了他们纯洁友爱、和善美好的性情。两句叙述性语句,勾勒出人物的动作、心理,形神兼备,运用之妙,全在一个“偷”字。
作品中还写到第二天六一公公发现了小伙伴们偷摘罗汉豆之后的一番评说,“双喜,你们这班小鬼,昨天偷了我的豆了罢?又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请客,这是应该的。”淳朴厚道的六一公公并非责怪孩子们的“偷豆”行为,而是心疼踏坏了庄稼,当听到“我”说豆“很好”时,竟非常感激孩子赏识他的罗汉豆,说:“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人才识货!……”高兴得不得了。多么热情和善的老人,多么坦荡无私的胸怀啊!从孩子们身上,从六一公公身上,我们看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热情友爱的品性。
以上三篇小说,都出自鲁迅之手,描写的人物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性格和内心世界更是迥异,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使我们不得不对鲁迅这位文学大师的高妙技巧叹为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