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名: 教学与研究
Teaching and Research
主办: 中国人民大学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0257-2826
CN: 11-1454/G4
邮发代号: 2-256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教学与研究
创刊时间:1953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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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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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期刊(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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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音乐教学与课程价值的适切性研究
【作者】 司 聪
【机构】 山东省郯城县花园乡中心小学
【正文】音乐课程以其“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以及文化传承价值”赋予了学科教学以综合的价值体系,音乐教学的改革路向也应当沿着这一价值趋势而努力。但是,对于教学实践来说,这些价值的体现是寄希望于课程设置与编写的更优化,还是以教学过程本身来实现呢?
一、课程价值的教学转化
我们可以通过构建四大类体现音乐课程的“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以及文化传承价值”的教学模式,来帮助学生生成艺术素养,奠基美好人格,锻造求真、向善、唯美的良好精神境界,进而提升学生的艺术素质与音乐艺术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为造就具有完美人格的高素质艺术人才奠基。
(一)实现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基础性
我们认为,所谓“基础教育”理应是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工作与生活等诸方面的可持续发展而打下坚实的基础。音乐会吗?或许在很多关于音乐的认知中仍然把音乐作为一类特殊的艺术学科,而忽略了它对于学生人生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其实,音乐也是基础。其基础性内涵既包括学生对音乐知识、音乐技能的认知与把握,更关注学生良好的学习兴趣、行为习惯等情意基础的形成;它既要为学生思维水平、学习能力等智力因素的培养提供保证,更要为学生的情感、个性等非智力因素的形成和发展发挥作用。
(二)发挥教学的主体性
如果我们从音乐教学的实践层面上来判断学生主体性是否得到了充分发挥,大致应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学生能够自觉、积极、主动、平等地参与音乐教学活动,并且参与的方式多样化,而不是被动、消极地进行认识和实践;二是学生拥有对学习对象进行选择的权利和能力,并进行优化组合,而不是一味地机械接受和平均用力;三是学生能对学习活动进行自我调控,并主动寻求合作伙伴,既有竞争也有合作,而不是孤傲或自卑;四是学生能够独立地思考与学习,敢于突破常规,有所超越,积极展现并发展自己的个性,具有独立性和竞争性,而不是单纯地依赖别人或盲目的向别人看齐;五是学生能积极地参与学习评价,包括自我评价、评价他人和对师生评价的再评价等。
(三)体现学生音乐素养的建构性
在建构主义的教学模式下,“教师不再是知识的灌输者,应该是教学环境的设计者、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课程的开发者、意义建构的合作者和促进者、知识的管理者,是学生的学术顾问,教师要从前台退到幕后,从‘演员’转变为‘导演’”,并且特别强调学生学习环境的创设和学习方式的转变。与此相呼应,音乐教学过程并不是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的过程,而是积极地主动建构知识、自我发展和不断创新的过程。从音乐教学操作层面来看,要创设适宜学生自我建构知识与发展的音乐教学情境,教师就应当要尽力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来源,并注意保护学生的学习热情,有意识地将教学的中心地位向学生转移。学生则应当体现出强烈的好奇心和积极主动的探究、学习欲;学习兴趣浓厚,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并逐渐学会自我调节和控制学习过程;在学习过程中思维方式灵活,能够运用多种手段,主动与学习伙伴进行合作与信息交流,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另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独立意识,能够以个性化的眼光对待自己的学习成果与经验,等等。
二、音乐教学价值该如何实现
音乐教学的价值要体现在促进学生的整体发展上,即通过教学让学生收获价值。因此,音乐教学应具有这样的价值品性:
(一)呵护学生的音乐表现欲
音乐学科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一门学科,学生充分、积极地参与音乐实践活动,是学生感悟、体验音乐的重要途径。学生的价值体验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使其能够将自己的认知积极地表现出来,乐于表达、乐于交流,这样才能使价值观得到不断的肯定与强化。价值生成建立在学生充分的自我表现上,音乐教学应让学生的个体心灵得到充分施展的空间。在学生的音乐表现中,他们不断地来归纳、呈现自己的思想感情,学生的演唱、演奏、舞蹈等实践所构成的价值情境是一个艺术蕴涵的动态场,音乐表现欲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学生具有价值认识的权利,学生的价值认识权是其主动获取价值观的核心。
(二)引领学生自觉自愿地感悟
音乐价值是在学生的不断反思与反省中逐步生成和完善起来的,学生对于核心音乐价值观的认识,对于学习过程本身的目标的认识,都应当是一个自觉自愿的行为,学生的生活经验就是他们的音乐价值认识基础,音乐价值虽然是抽象的、广泛的,但是都能够在学生的已有经验中找到依据,而这些依据就是学生新的音乐价值观产生的必要条件。音乐价值实现就是要引领学生的反思进入音乐教学过程,从自己已有的经验入手来进行体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升自己的经验,生成有经验基础的音乐价值观。同时,在学生获得初步的音乐价值认识的时候,学生还应当对自己的认识进行不断地反省,甚至否定,因为音乐价值观的形成远远不是一蹴而就、以逸待劳的,是不断完善、修正的,因此,音乐价值音乐教学的过程应当让每一个学生都自觉自愿地参与。
(三)以音乐培养完整的人格
学生的音乐价值判断和音乐价值认识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复杂的。首先,学生音乐价值观从感知外界刺激开始,逐步形成自己的认识,但仅仅是认识是远远不够的,可以说学生明白了某个事理只是达到了音乐价值观形成的起始阶段;接下来学生就从认识到认可的过度,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对某种行为或音乐价值的认识与认可往往不是同步的,比如人们都承认性情直率是人的优点,但是更多的人还是感觉应多一点含蓄,还有人们知道“忠言逆耳利于行”,但是却无法接受别人的“直言不讳”,所以,学生能否对音乐价值观真正认可是更深入的阶段;内化则是又一层次,学生在自己所认可的音乐价值观的指导下不断提醒自己遵循这一音乐价值观,并且在学习、生活中敏锐地发现这一音乐价值观的存在;对于学生来说,音乐价值观存在的最高境界则是音乐价值观自然地进入学生的整体生命发展之中,也就是音乐教学所要实现的根本目的:培养完整的人。学生可能意识不到某种音乐价值的存在,但其行为是完全遵循的。这四个过程是不断反复强化的,这个强化的过程也是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的过程。
音乐教学本该要体现音乐的价值所在,通过课堂教学,提升学生的艺术素质与音乐实践能力,通过多样化的音乐教学方法、途径和模式,让我们的音乐课堂教学充满生机和活力。
一、课程价值的教学转化
我们可以通过构建四大类体现音乐课程的“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以及文化传承价值”的教学模式,来帮助学生生成艺术素养,奠基美好人格,锻造求真、向善、唯美的良好精神境界,进而提升学生的艺术素质与音乐艺术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为造就具有完美人格的高素质艺术人才奠基。
(一)实现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基础性
我们认为,所谓“基础教育”理应是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工作与生活等诸方面的可持续发展而打下坚实的基础。音乐会吗?或许在很多关于音乐的认知中仍然把音乐作为一类特殊的艺术学科,而忽略了它对于学生人生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其实,音乐也是基础。其基础性内涵既包括学生对音乐知识、音乐技能的认知与把握,更关注学生良好的学习兴趣、行为习惯等情意基础的形成;它既要为学生思维水平、学习能力等智力因素的培养提供保证,更要为学生的情感、个性等非智力因素的形成和发展发挥作用。
(二)发挥教学的主体性
如果我们从音乐教学的实践层面上来判断学生主体性是否得到了充分发挥,大致应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学生能够自觉、积极、主动、平等地参与音乐教学活动,并且参与的方式多样化,而不是被动、消极地进行认识和实践;二是学生拥有对学习对象进行选择的权利和能力,并进行优化组合,而不是一味地机械接受和平均用力;三是学生能对学习活动进行自我调控,并主动寻求合作伙伴,既有竞争也有合作,而不是孤傲或自卑;四是学生能够独立地思考与学习,敢于突破常规,有所超越,积极展现并发展自己的个性,具有独立性和竞争性,而不是单纯地依赖别人或盲目的向别人看齐;五是学生能积极地参与学习评价,包括自我评价、评价他人和对师生评价的再评价等。
(三)体现学生音乐素养的建构性
在建构主义的教学模式下,“教师不再是知识的灌输者,应该是教学环境的设计者、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课程的开发者、意义建构的合作者和促进者、知识的管理者,是学生的学术顾问,教师要从前台退到幕后,从‘演员’转变为‘导演’”,并且特别强调学生学习环境的创设和学习方式的转变。与此相呼应,音乐教学过程并不是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的过程,而是积极地主动建构知识、自我发展和不断创新的过程。从音乐教学操作层面来看,要创设适宜学生自我建构知识与发展的音乐教学情境,教师就应当要尽力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来源,并注意保护学生的学习热情,有意识地将教学的中心地位向学生转移。学生则应当体现出强烈的好奇心和积极主动的探究、学习欲;学习兴趣浓厚,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并逐渐学会自我调节和控制学习过程;在学习过程中思维方式灵活,能够运用多种手段,主动与学习伙伴进行合作与信息交流,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另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独立意识,能够以个性化的眼光对待自己的学习成果与经验,等等。
二、音乐教学价值该如何实现
音乐教学的价值要体现在促进学生的整体发展上,即通过教学让学生收获价值。因此,音乐教学应具有这样的价值品性:
(一)呵护学生的音乐表现欲
音乐学科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一门学科,学生充分、积极地参与音乐实践活动,是学生感悟、体验音乐的重要途径。学生的价值体验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使其能够将自己的认知积极地表现出来,乐于表达、乐于交流,这样才能使价值观得到不断的肯定与强化。价值生成建立在学生充分的自我表现上,音乐教学应让学生的个体心灵得到充分施展的空间。在学生的音乐表现中,他们不断地来归纳、呈现自己的思想感情,学生的演唱、演奏、舞蹈等实践所构成的价值情境是一个艺术蕴涵的动态场,音乐表现欲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学生具有价值认识的权利,学生的价值认识权是其主动获取价值观的核心。
(二)引领学生自觉自愿地感悟
音乐价值是在学生的不断反思与反省中逐步生成和完善起来的,学生对于核心音乐价值观的认识,对于学习过程本身的目标的认识,都应当是一个自觉自愿的行为,学生的生活经验就是他们的音乐价值认识基础,音乐价值虽然是抽象的、广泛的,但是都能够在学生的已有经验中找到依据,而这些依据就是学生新的音乐价值观产生的必要条件。音乐价值实现就是要引领学生的反思进入音乐教学过程,从自己已有的经验入手来进行体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升自己的经验,生成有经验基础的音乐价值观。同时,在学生获得初步的音乐价值认识的时候,学生还应当对自己的认识进行不断地反省,甚至否定,因为音乐价值观的形成远远不是一蹴而就、以逸待劳的,是不断完善、修正的,因此,音乐价值音乐教学的过程应当让每一个学生都自觉自愿地参与。
(三)以音乐培养完整的人格
学生的音乐价值判断和音乐价值认识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复杂的。首先,学生音乐价值观从感知外界刺激开始,逐步形成自己的认识,但仅仅是认识是远远不够的,可以说学生明白了某个事理只是达到了音乐价值观形成的起始阶段;接下来学生就从认识到认可的过度,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对某种行为或音乐价值的认识与认可往往不是同步的,比如人们都承认性情直率是人的优点,但是更多的人还是感觉应多一点含蓄,还有人们知道“忠言逆耳利于行”,但是却无法接受别人的“直言不讳”,所以,学生能否对音乐价值观真正认可是更深入的阶段;内化则是又一层次,学生在自己所认可的音乐价值观的指导下不断提醒自己遵循这一音乐价值观,并且在学习、生活中敏锐地发现这一音乐价值观的存在;对于学生来说,音乐价值观存在的最高境界则是音乐价值观自然地进入学生的整体生命发展之中,也就是音乐教学所要实现的根本目的:培养完整的人。学生可能意识不到某种音乐价值的存在,但其行为是完全遵循的。这四个过程是不断反复强化的,这个强化的过程也是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的过程。
音乐教学本该要体现音乐的价值所在,通过课堂教学,提升学生的艺术素质与音乐实践能力,通过多样化的音乐教学方法、途径和模式,让我们的音乐课堂教学充满生机和活力。